“你很熟悉老贝雷 (1)这没问题吧?”最老的行员当中有一位问杰瑞信差。
“是——是,先生,”杰瑞带着那么一股硬着头皮的劲儿回答。“我的确熟悉那个贝雷。”
“那好,你也熟悉劳瑞先生吧?”
“我熟悉劳瑞先生,先生,比对老贝雷熟悉得多。”杰瑞说,不能不说像是一个出于无奈在那里出庭作证的人。“像我这样一个老实巴交的生意人也愿意对劳瑞先生比对那个贝雷熟悉得多。”
“很好,你去找到那个证人入口处,把给劳瑞先生的这个字条让守门的看看,他就会让你进去了。”
“到法庭里头去,先生?”
“到法庭里头去。”
克软彻先生的一对眼睛仿佛斗得更近了一点,而且仿佛在相互询问,“你看这是怎么回事?”
“我是不是要在法庭里等着,先生?”经过这番切磋之后,他提出了这个问题。
“我这就告诉你。看门的会把这个字条传给劳瑞先生,你要打个手势,引起劳瑞先生注意,让他看见你站在哪儿。然后你要做的就是,在那儿等着,一直到他叫你为止。”
“就这些吗,先生?”
“就这些。他想要身边有个传信儿的 (2)。这字条就是告诉他有你在那儿。”
这位年迈的行员把字条仔仔细细折叠起来,并在外边写上字,在此期间,克软彻先生是默不作声地打量着他,直到他使用吸墨纸的阶段,才开口言道:
“我想今天上午他们是要审判伪造文书罪吧?”
“通敌罪!”
“这是要把人大卸四块的,”杰瑞说,“真野蛮!”
“这是法律,”年迈的行员说道,戴着眼镜的眼睛转过来,吃惊地瞪着他。“这是法律。”
“我觉着法律上规定把人大卸四块太狠了,先生。把他杀死已经够狠的了,把他大卸四块实在狠得出格了。”
“一点儿也不,”年迈的行员答道。“别说法律的坏话,管好你的胸腔和脖子吧,我的好朋友,让法律自己去管好它自己吧。我这是劝你。”
“落到我的胸腔和脖子上就是晦气,先生,”杰瑞说,“我让你给评评,我这条谋生的路子有多晦气。”
“好了,好了,”老行员说,“咱们都有咱们各式各样的谋生路子。有人谋生的路子晦气,有人的路子轻松。这是信,去吧!”
杰瑞拿上信,鞠了一躬,却有点阳奉阴违地暗自说道:“你也是个老瘪三。”他顺便向他儿子交待了一下他的去向,就上路了。
在那个年月,绞刑在台本 (3)执行,所以新门(4)外边的大街 (5)还没有获得沾上这种营生以来那种远扬的臭名。不过,那监狱也是个腌臜所在,各种淫邪罪恶的勾当在这里习以为常,各种令人胆寒的疾病孳生繁衍,这些疾病还随着犯人来到法庭,有时从被告席径直冲向首席法官大人本人,把他拉下台来。这样的事并非绝无仅有:那位头戴黑帽的法官给自己宣布死刑,竟像给犯人宣布死刑一样准确无误,而且甚至死在犯人之前 (6)。除此之外,老贝雷还以一种催命的客店场院而著称。面色惨白的旅客坐上马车从这里鱼贯出发,一路颠簸摇晃着进入另外一个世界中去,旅程大约是二英里半的通衢大道 (7),使极为罕见的良民(如果还有的话)感到羞耻。习惯势力竟是如此强大,而且开初就切望蔚然成风。老贝雷还因木枷而著称,这是一种大智大慧的古老刑具,施加的惩罚令人难以估量;它也因鞭人柱 (8)而著称,这是另外一种亲切可贵而又古老的刑具,运用中看来甚为人道,使人心性柔和;它又因血腥钱(9)的广泛流行而著称,这是世袭睿智的另一部分,导致普天之下最可怕的唯利是图的罪行,绝非偶然。总而言之,老贝雷,在那个年月,是一幅“凡存在者皆为是” (10)的绝妙图解;这句格言,人们本来视作理所当然,无需多费思索,但它却暗含着这样的推论:往昔不存在者皆为非,这就是出了麻烦。
在开庭审判的可怕现场,人们到处走来走去,这位信差以惯于悄悄择路者那种娴熟技巧,穿过恶臭的人群,找到他要找的门,把信从门上的活板窗口递进去。因为人们看老贝雷的戏恰和看贝德兰姆的戏 (11)花费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前一种娱乐更为稀罕得多,因此老贝雷所有的门口都戒备森严——而各种罪犯得以进入的那些社会之门,却真都毫无戒备,并且永远大大开敞。
经过一番拖延犹豫,那门才勉强转开铰链,打开了很小的一条窄缝,让杰瑞·克软彻先生挤到法庭里面。
“干什么玩艺儿呢?”他发现自己紧挨着一个人,就轻声问他。
“这会儿还没什么。”
“要干什么玩艺儿呢?”
“审通敌罪。”
“要把人大卸四块的吧,呃?”
“哈!”那人津津有味地答道,“要把他装在囚笼里吊个半死,然后把他放下来,当着他自己的面把他一片一片地切下来,然后让他眼睁睁看着把他的五脏掏出来烧了,然后把他的头砍掉,再卸成块儿,就是这么判。”
“你是指的查明他有罪吧?”杰瑞添了一个附加条款。
“噢,他们会查明他有罪的,”另一个说。“你用不着担心。”
说到这儿,克软彻先生的注意力转到了看门人的身上,只见他正拿着字条一路向劳瑞先生走去。劳瑞先生坐在一个桌子旁边,和戴假发的先生们 (12)在一起,距一位戴假发的先生不远,这位是犯人的辩护律师,面前有一大堆文件;差不多就在劳瑞先生的对面,还有一位戴假发的先生,双手插在衣兜里,在克软彻先生当时和随后看他的时候,他的全部注意力好像都集中在法庭的天花板上。杰瑞粗声粗气地咳嗽了一阵,擦了擦下巴,又用手指了指,引起了劳瑞先生的注意,他本来就已经站起身来在找他了,这时默默地点了点头,又重新坐下。
“他跟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呢?”杰瑞刚才跟他说话的那个人问。
“我要是知道就该谢天谢地了。”杰瑞说。
“那么,要是可以问问你的话,你跟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我要是知道就也该谢天谢地了。”杰瑞说。
法官进来了,法庭内随之起了一阵骚乱,过后又安定下来,这段对话打断了。此时,被告席成了引人注意的中心。两个一直站在那里的狱吏走出去,把犯人带了进来,送到栏板那里。
除了那一位头戴假发、眼望天花板的先生之外,到场的人都眼睁睁盯着犯人。整个在场者的呼吸像一阵浪,一阵风,一阵火,向他卷来。柱子周围和角落里到处都是神情急切的面孔,一心想赶快看到他;后排旁听的人站起身来,不放过他的一丝头发;站在法庭地板上的人双手搭在前边人的肩头,让别人受累帮助自己,以博一观——踮起脚尖站着,抓着壁架,几乎悬空站着,看他身上的每一块地方。杰瑞站在这类人中间,像是新门监狱一堵插着铁蒺藜的墙有一段活了,朝着犯人喷出刺鼻的啤酒味。这酒是他刚才一路走来的时候喝的,此时杰瑞任凭它和其他人喝的啤酒、金酒,还有茶,还有咖啡,还有其他等等气流混在一起,向犯人冲过去,而且形成了一阵污浊的雾和雨,冲上他身后的那几扇大窗户。
这个众目睽睽、众口刺刺的目标,是一位二十五岁左右的年轻人,发育良好,模样端正,面庞饱受日晒,眼睛深黑,是一副年轻上等人的派头。他随便穿着一身黑色或许深灰色的衣服,又长又黑的头发用一根带子拢在脖子背后,与其说是修饰打扮,还不如说是为了不让它碍事。因为内心的情感总会透过身体上任何表面部分表现自己,所以在这位犯人脸上,由于处境之故,透过褐色泛出了苍白,这表明精神的作用胜过了骄阳的作用。尽管如此,他还是十分能够自持,向法官深施一礼,然后就泰然而立。
对此人众目睽睽,窃窃私议,大家所怀的此种兴趣并非能提高人性的那一种。如果他不是处于可能受到那样一种可怕判决的危险之中——如果那些野蛮判决条目中有某一项会偶有删减——那么他就会以同样的比例失却引人的魅力了。这架身躯注定就要给乱砍乱剁成肉泥烂酱,这是一场热闹;这具不朽的作品就要给屠宰切割得七零八落,这会引起一场惊心的轰动。不管各种各样看热闹的以种种自欺的伎俩与能力把这种兴趣说得多么冠冕堂皇,这种兴趣,归根结底都如同吃人夜叉一般。
法庭上寂静无声!夏尔·达奈昨天曾申辩“无罪”,反驳对他的起诉。该起诉书振振有词,不厌其烦,斥其为奸宄,所据之由为彼利用形形色色之机会与形形色色之手段反对贤达、英明、卓绝如此这般之吾王陛下,于法王路易发动之战争中助其反对前述贤达、英明、卓绝如此这般之吾王陛下,亦即所谓往来于前述贤达、英明、卓绝如此这般之吾王陛下与前述法国路易之两国之间,并丧心病狂,背信弃义,奸邪狡诈,以及其他表达恶行劣迹之形容词藻,向前述法国路易泄露前述贤达、英明、卓绝如此这般之吾王陛下准备派往加拿大及北美(13)之兵力 (14)。杰瑞听着听着,头上就像插满了越来越多的铁蒺藜(仿佛是法律名词使它们直竖起来了似的),他心满意足地把这套东西听了出来,而且终于拐弯抹角地弄明白了:前面提到的,而且一遍又一遍提到的这个夏尔·达奈,正站在他眼前受审;陪审团正在宣誓就座;检察总长先生正在准备发言。
这里的每个人正在心里给被告判处绞死、斩首、肢解的刑罚。这他自己也知道,但他既不因眼前的处境而畏缩,也不在这种情势下作出任何硬充好汉的神态。他冷静沉着,专心致志,严肃关切地注视着这开审程序,而且,他虽然双手放在前面的木栏板上站着,因为那样泰然自若,竟没有弄乱一片栏板上铺着的药草叶子。法庭里到处铺着药草,洒着醋酸,作为预防狱中浊气和疫病的措施。
在囚犯的头顶上方,有一面镜子,朝他投下反光。一群一群可恶而又可怜的人曾经照在里面,并且离开这个镜面,同时也离开了这个地球的球面。如果这镜子也同大海终究要将海中死尸浮上海面一样,也能再现它过去映照过的东西,那么,这个糟糕的地方就会以极其阴森可怖的景象不断重现。某些含垢忍辱的思想一闪而过(这镜子可能就是为此而设),大约触动了这罪犯的情怀。可能正是这样,他挪动了一下身子,这使他意识到有一束光扫过他的脸,于是他抬头一看;在他看镜子的时候,他的脸刷地一下红了,他的右手把药草推开了。
恰巧,这个动作使他的脸转到法庭上靠他左边的那一厢。几乎和他的视线平行的地方,在法官席那边的角落里,坐着两个人,他的目光立即停留在他们身上。那么突然,而且他的样子变化得那样显著,因此所有转到他身上的眼睛都转向了这两个人。
旁听的人看着的这两个人,一位是刚刚二十出头的年轻小姐,另一位是绅士,显然是这位小姐的父亲;这位先生头发一律雪白,毫无杂色,又有一副难以言喻地聚精会神的表情,这两点十分引人注目;但他那种表情不是属于生动活跃,而是属于沉思默想那种类型的。这种表情出现在他脸上的时候,他显得苍老;但是在这种表情被打乱驱散的时候——就像现在他对女儿说话的时候这样——他又变成一个英俊男子,未过盛年。
他女儿坐在他旁边,一只手挽着他的胳臂,另一只也按在上边。她对这种景象感到害怕,同时也怜悯那个罪犯,所以一直紧紧挨着她父亲。她的前额一直现出一种明显可见的表情,那是一心想着被告身处险境而流露出的越来越深重的恐惧和同情。这种神态那么引人注目,而且那么强有力,那么自然地流露出来,使得本来并不可怜罪犯的那些探头探脑的人也为之感动了,于是大家交头接耳地问:“他们是什么人?”
信差杰瑞本来是以他自己的办法进行他自己的观察的,而且因为看出了神,把手上的铁锈都嘬干净了 (15),这时他也伸长了脖子想打听出他们是什么人。他周围的人已经把这个询问传过去,逼问靠得最近的旁听者,然后这个询问又从他那里更慢地传了回来,最后终于传到了杰瑞这里:
“证人。”
“哪方面的?”
“反对一方的。”
“反对哪一方的?”
“犯人一方的。”
法官的目光刚才也朝着大家一致看的方向望过去,现在又收了回来。他靠在椅背上,牢牢盯着这个生死都握在他手心里的人,此时检察总长先生则站起身来,搓绳、磨斧,给绞刑架钉上钉子 (16)。
本章注释
(1)指当时英国刑事案法庭,位于伦敦新门街,靠近圣保罗大教堂。
(2)因台鲁森银行为这天法庭审判的罪犯的财产受理者,他们急需劳瑞及时报告当天审判结果。
(3)(5)分别为1783年以前及以后之刑场。
(4)为英国古老的著名监狱之一。
(6)此描写均有事实为据。英国民俗史及狄更斯的《博兹特写集》中均有记载。
(7)当时死刑犯人受刑前要乘囚车至刑场,一路游街示众。
(8)一种刑具,将犯人缚于柱上以鞭抽打。
(9)特指作伪证所获不义之财。
(10)引自英国著名诗人蒲柏(1688—1744)的著名长诗《人论》。又译作“凡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11)贝德兰姆为伦敦一著名疯人院。当时英国监狱及疯人院均允许人花钱去看热闹。
(12)当时,法官、律师、诉讼代理人等有身份的人均戴假发。
(13)17世纪至18世纪,英法两国一直为争夺加拿大和北美殖民地而激烈斗争。
(14)此段作者以嘲讽口吻转述起诉书内容,下文亦有类似之处。
(15)指克软彻有吮手指的习惯;因他夜间从事的活动,故他手上有铁锈。
(16)此处系比喻说法,实为检察总长历数被告罪状,为判处罪犯死刑而提供种种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