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7

这家旅馆位于一条阴暗的小道后面,呈一个长方形,同一所现代罪犯教养所十分相似。衣橱又大又没有一点光泽,尽管瓷砖墙上映出的影子很堂皇。窗子上都挂着鸟笼子,到处钉着小小的珐琅牌子,用陈腐的语言请求客人们不要做这个、不要忘记那个。这家旅馆几乎一尘不染,只是穷得一贫如洗,破破烂烂,一副衰败景象。铺椅垫的椅于用铁丝捆在一起,令人不快地联想到电椅。范诺登的房间在五楼,上楼时他告诉我莫泊桑一度也曾在这儿住过,同时又说大厅里有一种古怪的气味。

五楼上有几扇窗子没有玻璃,我们站下看了一会儿那几位正穿过院子的房客。快到吃饭时间了,人们正三三两两地回屋里去,他们都显得无精打彩、萎靡不振–靠诚实劳动换饭吃的人总是这样的。窗子大多都大敞着,昏暗的房间仿佛是许多正打哈欠的大嘴。屋子里注的房客也在打哈欠,或是在替自己搔痒。他们坐卧不宁地动来动去显然毫无目的,说他们是一群疯子也并不过分。

我们顺着走廊朝五十七号房间走去,这时前面突然有一扇门开了,一个头发蓬乱、目光像疯子一样的老妖婆偷偷从门里窥视我们。她吓了我们一大跳,我们傻站在那儿,惊呆了。足足有一分钟,我们三个人站在那儿,一步也挪不动,甚至无法打一个有意义的手势。我看见老妖婆背后摆着一张厨桌,桌上躺着一个浑身赤裸裸的婴儿,这是一个比一只拔光毛的鸡大不了多少的小把戏,最后那老家伙拎起身边一只污水桶朝前跨了一步,我们闪到一边让她过去,门在她身后关上时里面的婴儿发出一声令人心碎的尖叫。这是五十六号房间,五十六与五十七之间是卫生间,老妖婆到那几倒脏水去了。

我们一踏上楼梯范诺登便不吱声了,不过他的目光仍很动人。打开五十七号的房门后,在极短的一刹那间我觉得自己就要发疯了。一面大镜子上盖着绿纱、歪斜着呈四十五度角挂在门对面,镜子底下放着一部婴儿车,车上堆满了书。范诺登见到这些根本没有笑,他冷淡地走过去抓起一本书翻看了一遍,那副样子很像一个刚走进公共图书馆的人不假思索地走到离他最近的一个书架前去。若是这时我不曾无意问瞧见墙角里摆着一副自行车把,这也不会显得那么荒唐可笑。这副车把摆在那儿显得非常宁静、十分心满意足,似乎它已在那儿打了多年瞌睡。

这又突然使我觉得我俩仿佛也已在这间屋里仁立了很长的、无法计算的一段时间,就像现在这样。这是我们在梦中想起的一种姿势,这是一场我们永远难以摆脱的梦,又是一场微微打个手势、稍稍眨眨眼便会粉碎的梦。然而更叫人惊奇的是,我脑子里忽然掠过一场真实的梦境、一场昨天夜里才做过的梦,我在梦中看到范诺登正像现在这样呆在一个角落里研究那副车把。不过不同的是,角落里没有自行车把,却有一个蜷起两条腿趴着的女人。我看到他站在那儿低头望着那女人,眼睛里流露出焦急热切的神色,当他极想得到一件东西时总是这副样子。

这件事是在哪一条街上发生的已变得模糊不清了,只有两堵墙之间的夹角还在,还有那女人发抖的身子。我看见他用他那种迅捷的牲口方式朝她猛扑过去,全然不顾周围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打定主意要随心所欲地去干。他的目光像是在说–“事情完了以后你尽可以宰了我,只是现在先让我把它弄进去……我必须把它弄进去!”于是他俯在那女人身上,他俩的脑袋都撞在墙上,他勃起得那么厉害,简直根本无法进入她身体里去。突然,他直起身子,整整衣服,脸上一副十分厌烦的样子。做出这种表情是他的拿手好戏,猛然发现他的那玩艺儿扔在马路上,他便准备一走了之。那玩艺儿跟锯子锯下来的一根扫帚柄差不多粗细,他漠然地把它捡起来夹在胳膊底下。他走开时我看到两只很大的球体在那根扫帚柄一端荡来荡去,像郁金香的球茎,我听到他自己对自己咕哝:“花盆……花盆。”

佣人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地跑来了,范诺登不解地望着他。

这时老板娘也昂首阔步地进来了,她径直走到范诺登面前,从他手中夺过书,把它塞进婴儿车里,然后,她一言不发推起婴儿车来到走廊上。

范诺登忧伤地笑着说,“这儿是一座疯人院。”他的微笑若隐若现、难以描述,有一瞬间那种做梦的感觉又回来了。我隐约觉得我们正站在一条长长的走廊的尽头,那儿挂着一面凸凹不平的镜子。范诺登沿着走廊摇摇晃晃走过来,一副潦倒失意的样子,活像一只黯淡的灯笼。他踉踉跄跄、跌跌撞撞地不时闯进一个门里去,门开处或有一只手把他一把拽进屋去,或有一只蹄子把他蹬出来。越向前走他便越发沮丧。他身上流露出的这种优郁像骑自行车的人夜里在又湿又滑的道路上行驶时用牙咬着的提灯。他在这些阴暗的房间里进进出出,待他一坐下椅子便散架了;待他打开箱子,里面却只有一只牙刷。每间房子里都有一面镜子,他便全神贯注地站在镜子前发牢骚。由于没完没了地发牢骚,由于不停地发牢骚、咕哝。喃喃自语和诅咒谩骂,他的上下颚脱节了,下垂得很厉害。他一蹭下巴上的胡子,下颚上便掉下几块肉来,于是他十分生自己的气,一气之下用脚踏在自个儿的下颚上,用高鞋跟把它碾个稀烂。

这时仆人把行李送进来,事情已变得越发古怪了,尤其是当范诺登把健身器械绑在床脚上练起桑多式体操来之后。他朝那仆人笑着说,“我喜欢这个地方。”他脱去外衣和背心,仆人不解地盯着他看。他一手提起箱子,另一手里拎着装灌洗器的袋子。此时我站在前厅里,手里捧着笼罩在一层绿色薄雾中的镜子,没有一件东西是有实用价值的,前厅也没多大用处,像一条通到牲口棚去的走廊。每当我走进法兰西喜剧院或皇家剧院,同样的感觉便会涌上心头。这些地方到处是小摆设,地板上的活动门、胳膊、胸脯和打蜡地板、烛台和身穿盔甲的人、没有眼睛的塑像及躺在玻璃匣子里的求爱信。什么事情在进行着,但没有多大意义,就好像因为箱子里放不下,而把剩下的半瓶卡尔瓦多斯酒喝掉一样。

我刚才说过,上楼时范诺登曾说起莫泊桑也在这儿住过,这一巧合似乎给他留下了印象。他一厢情愿地认为莫泊桑当年住的正是这问屋子,在这儿写出了那些令人毛骨惊然、也使他声名大振的故事。范诺登说,“他们像猪秽一样生活,这些可怜虫。”

我们坐在一个圆桌旁的两把舒服的扶手椅里,这两把椅子已经年代久了,都用皮条和支架加固着。身边就是床,挨得这么近,我们简直可以把脚搁上去。衣柜就在我们身后的一个角落里,很方便,一伸手便够得到。范诺登已把他的脏衣服全倒在桌上,我们把脚伸进他的脏袜子和衬衣堆里,坐在那里心满意足地抽烟。

这个臭气熏天的地方对他产生了魔力,他对这儿很满意。我起身去开灯时他提议出去吃饭前玩一会儿纸牌,于是我们在窗前坐下玩了几把双人皮纳克,脏衣服堆在地板上,练桑多式体操的器械挂在吊灯上。范诺登已把烟斗收起来了,又在下唇内放了一小块鼻烟。他不时朝窗外啐一口,大口大口的棕色口水落在底下人行道上发出响亮的噗噗声,现在他挺满意。

他说,“在美国,你无论如也不会住到这种下流地方来,即使是在四处流浪时我睡觉的房间也比这个好。不过在这儿这是正常的–正如你看过的书里讲到的。如果我还回去我要把这儿的生活忘得一干二净,像忘掉一场恶梦一样。或许我会重新去体验过去那种生活……只要我回去。有时我躺在床上恍馏忆起了过去,一切都是那么真切,我得摇摇头才能意识到自己在哪儿。身边有女人时尤其是这样,最使我着迷的就是女人了。

我要她们只有一个目的–忘掉我自己。有时我完全沉溺在幻想之中,竟想不起那女人的名字以及我是在哪儿找到她的。好调笑,是吗?早晨醒来时旁边有个健壮的暖烘烘的身子陪伴你是件好事,这会叫你心里自在。你会变得高尚些……直到她们开口扯起爱情之类的软绵绵的蠢话。为什么所有女人都要大谈特谈爱情,你能告诉我吗?显然她们是觉得你和她好好睡一觉还不够……她们还要你的灵魂……”范诺登自言自语时嘴边常挂着“灵魂”这个词儿,起初我一听到这个词便觉得好笑。一听到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我便会发歇斯底里,不知怎么搞的我总觉得这个词儿像一枚假硬币,尤其是当他说这个字眼时总要吐一大口棕色口水,并且在嘴角上流下一道涎水。我从不顾忌当面笑他,所以范诺登每回一吐出这个小词儿一定会停下让我开怀大笑一番,接着他又若无其事地自个儿说起来,越来越频繁地提到这个字眼,每一回调子都比上回更动听一些。女人想要的是他的灵魂,他这样对我说。

他已经一遍遍重复了好多次,可是每一次仍要从头提起,就像一个偏执狂老是要谈在他心头索绕的事情。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范诺登是个疯子,这一点我已确信无疑。他怕独自一人呆着,他的恐惧是根深蒂固、无法摆脱的,趴在一个女人身上、同她结合在一起时他也仍旧逃不出自己为自己筑成的炼狱。他对我说,“我什么都试过了,甚至还数过数,考虑过哲学难题,可全没有用。我好像成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始终在盯着我。我生自己的气,气得要命,恨不得去自杀……可以说每一回达到性欲高峰时都是这样。约摸有那么一秒钟我完全忘记了自己,这时我甚至已不存在了……什么也没有了……那女人也不见了。这同领受圣餐差不多。真的,我真这么想。完事以后有几秒钟我觉得精神振奋……也许这种精神状态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若不是身边有个女人,还有装灌洗器的袋子,水在哗哗流……这些微小的细节使得你心里清楚得要命,使你觉得十分孤独,而就在这完全解脱的一瞬间内你还得听那些谈论爱情的废话……有时这简直要叫我发疯……我不时发疯。发疯也不会叫她们走开,实际上她们喜欢我这样。你越不去注意她们,她们越缠着你不放。女人身上有一种反常的气质……她们在内心深处都是受虐狂。”

我追问道,“那么,你想要从女人那儿得到什么?”

他开始摆弄自己的双手,下唇也放松了,一副十分垂头丧气的样子。最后他才结结巴巴地吭出几句没头没尾的话,言词中却流露出辩解也无益的意思。他不假思索他说,“我想叫自己能被女人迷住,我想叫她帮我摆脱自我的束缚。要这样做,她必须比我强才行,她得有脑子而不仅仅是有****,她必须得叫我相信我需要她、没有她我就活不下去。给我找一个这样的女人,好吗?如果你能办到我就把工作让给你,那时我就不在乎会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再也不需要工作、朋友、书籍或别的什么了。只要她能叫我相信世界上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东西就行。天呀,我恨我自己!我更恨这些王八蛋女人–因为她们没有一个比我强。”

他接着说,“你以为我喜欢自己,这说明你根本不了解我。

我知道自己很了不起……如果没有一些过人之处我也就不会遇到这些难题了。使我烦躁不安的是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人们认为我是一个追逐女色的人。这些人就这么肤浅,这些自命不凡的学者整天坐在咖啡馆露天座上反复进行心理反刍……还不坏,嗯–心理反刍?替我把它写下来,下星期我要把这话用在我的专栏里……对了,你读过司太克的书吗?他写得好吗?叫我看那像一本病历。我衷心希望自己能鼓足勇气去拜访一位精神分析学家……找个好人,我的意思是,我不想见到留山羊胡子、穿常礼服的奸滑小人,比如你的朋友鲍里斯。你怎么能容忍这些家伙呢?他们不叫你厌烦吗?我注意到你跟谁都讲话,你根本不在乎。也许你做得对,我也希望自己别他妈的这么挑剔。

可是那伙在大教堂附近荡来荡去的脏兮兮的小犹太佬真叫人讨厌,他们说起话来同教科书一个味儿。如果我能天天跟你谈一阵也许心里会轻松一些,你很善于倾听别人讲话。我知道你根本不在乎我怎么样,不过你有耐心,也没有什么理论去探讨,我猜你准是事后把这些都记在你那本笔记上了。听着,我不在乎你说我什么,可是别把我写成一个追逐女色的人–那样就太简单了。有朝一日我要写一本关于我自己。关于我的思想的书,我指的不仅仅是一份内省分析……我是说我要把自己放在手术台上,把所有内脏都摆出来让人看……每一件东西。以前有人这样做过吗?你在笑什么?我讲得太天真了?”

我笑是因为每回一谈到这本他有朝一日要写的书,事情就显得有点儿滑稽了。只要他一说“我的书”,整个世界立即便缩小到范诺登和他的公司伸手可及的范围之内。这本书一定要绝对用自己的观点写成,一定要绝对十全十美,这便是他不可能着手开始写的原因之一。一旦有了一个想法他便提出疑问,他记得陀思妥耶夫斯基写过这个,或者哈姆森写过,或是别的什么人写过。“我并不是说我要写得比他们好,不过我想与他们有所不同。”他解释道。于是他不去写自己的书,却一个个作家挨着往下读,以便确实弄清他不会踩到这些作家的私人领地上。书读得越多他便越瞧不起别人,这些作家没有一个能令他满意,没有一个达到他为自己规定的那种十全十美的境地。他常常会全然忘记自己连一章也没有写完,却严然以屈尊的态度谈论这些作家,仿佛署着他大名的书已摆满了一书架,而且这些书都是广为人知的,因而再提到书名也显得多余了。他从来没有公开撒谎,不过那些被他硬拉住听他宣讲他的独到哲学和批评观、听他发牢骚的人显然都想当然地以为在夸夸其谈的言辞后面立着一大堆大部头著作。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傻呼呼的处女,他是以给她们念自己的诗的借口把这些女孩子哄骗到房间里来的,另一个更妙的借口便是要征求她们的意见。他一点也不感到难为情或是不好意思便把草草写着几行诗的一张脏兮兮的纸条拿给她们看–按照他的说法,这是一首新诗的枝干部分–然后他便摆出十分严肃的架势要她们诚实地发表意见。通常她们什么评论性意见也说不出来,因为这几行诗毫无意义,她们看后完全摸不着头脑。于是范诺登便抓住这个机会向她们讲解他的艺术观,不用说,这套观点全是他为了应景胡编乱造出来的。

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后来成了他的拿手好戏,从埃兹拉·庞德的诗到上床间的过渡变得又简单又自然,像从乐曲的一个调转为另一个调。事实上,如果过渡实现不了便会造成不和谐,当范诺登对付他称之为“容易上钩的女人”的傻娘儿们时一出错便会造成这种不和谐。自然,尽管生来便是这样一个人,他一提起那些致命的判断错误仍不免犹犹豫豫。不过一旦开始谈起一个这类错误他便十分坦诚,其实一讲起自己做的蠢事他还能反常地从中得到几分乐趣呢。比如说,有一个女人,他追求这个女人已经差不多有十年了–先是在美国,后来又在巴黎。这是同他保持真诚友好关系的唯一一个异性,他们不仅都喜欢对方,还相互理解。起初我觉得他若真能把这个女人弄到手,问题也就解决了。促成他们成功结合的一切因素都有了–只是缺少最基本的。贝西为人处事几乎同范诺登一样乖张。对于把自己献给某个男人,贝西丝毫不感兴趣,正如她对于餐后甜点心不感兴趣一样。她通常会自己挑出选中的男人,然后自己向他提议上床睡觉。她长得不丑,可是谁也不能说她长得好看。她的身材很好,这是最主要的–据说她很欣赏自己的身材。

他们两个人十分亲密,有时为了满足贝西的好奇心(同时也是徒劳地希冀显显本事,从而激发贝西的情欲),范诺登同别的女人约会前便设法把她藏在自己的衣橱里。完事后贝西从藏身之处钻出来,他们便会满不在乎地谈论此事。就是说,他们几乎对一切都漠不关心,除了“技术”。“技术”是贝西最喜欢用的词之一,至少在我有幸聆听到的那几次讨论中是这样的。范诺登会问,“我的技术有什么毛病?”贝西说,“你太粗鲁。如果你还希望勾引我就得温柔一些。”

如同我说的,他们彼此间十分理解。我在一点半钟去找范诺登时常看到贝西坐在床边,被子掀到一边,范诺登在请求她抚摸自己的下体……他说,“只要轻轻摸几下,这样我就有勇气爬起来了。”要不他就催促贝西吮吸它,她不干,这时他俩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永远也没法把这个婊子弄到手,”他说。

“她一点儿也不尊重我,我向她倾诉心曲,得到的就是这个。”他会突然又冒出一句,“你跟我昨天介绍给你的那个金发女郎玩得怎样?”这话当然是对贝西说的,贝西嘲笑他,说他没有眼光。

他说,“得了,别给我来口是心非的那一套了。”然后他又开了一个玩笑,这个玩笑恐怕已开过一千次了,因为他俩总是以此取乐–“喂,贝西,咱们麻利地睡一次怎么样?只睡一次……不行?”待这个玩笑像往常一样收场了,范诺登又以同样的口吻补充一句,“喂,他怎么样?你干吗不跟他睡一次?”

贝西的中心思想是说她不能、不愿意把自己当作一个性伙伴。她谈论激情,好像这是一个新名词一样。对于很多事情她都充满了激情,甚至像性交这种小事她也全力以赴。

“有时候我也会动情的。”范诺登说。

“哼,你呀,”贝西说,“你不过只是一个疲惫的色鬼罢了。

你不懂激情的含义,你一勃起便以为自己动情了。”

“好,也许那不是动情……可是不勃起也就无法动情,是不是这样?”

我和范诺登步行去餐馆时脑子里始终想着关于贝西的事,以及被他拽进房间没日没夜鬼混的那些女人。我已经完全适应了他的自言自语,根本不用打断自己的思绪,一听到他说完了我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发表一些正中他下怀的评论意见。这像二部合唱,而最像大多数二部合唱之处在于,一个人全神贯注地听只是为了听到要他自己启齿唱的信号。今晚他不上班,我又答应了陪他,他的提问已经使我生厌了。我明白不等今晚过去我就会精疲力竭的,如果运气好我就在他上厕所时乘机溜之大吉–也就是说,如果我能以某种借口从他那儿先骗到几法郎。

可是他知道我惯于中途溜走,因而他不愿受奚落,紧紧握住他的钱包以防发生这类事情。如果我向他要钱去买烟,他便非跟我一道去不可,他自个儿绝不独自呆着,一秒钟也不。甚至当他成功地搂住一个女人时他也十分害怕独自同这个女人一块儿呆着,只要可能他就要我坐在房间里看他干那件事,如同刮脸时叫我在一旁等着一样。

晚上不上班时范诺登至少要设法在衣袋里放上五十法郎,可是这仍挡不住他一遇到可能有钱的主儿便开口要钱。他说,“喂,我二十法郎……我等钱用。”与此同时,他有本领作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若是对方断然拒绝了,他便出言不逊了。

“得了,你至少得给我买杯酒喝。”喝到酒后他又和气他说,“那么给我五法郎好了……给我两法郎……”我们走遍一家家酒吧去寻找一点刺激,每一回总能添几个法郎的收入。

在“库波勒”那儿我们偶然遇到了报社里的一个醉汉,是一个在楼上干活的家伙。他告诉我们办公楼里刚刚发生了一场事故,有一个校对员从电梯上摔下来,看来活不成了。

起初范诺登吃了一惊,深深地吃了一惊,后来听说那人是佩克奥弗,那个英国人,他便显得轻松些了。他说,“可怜的家伙,他死了还比活着好,他也是那天刚装的假牙……”一提到假牙,楼上那个人就哭开了,他一把鼻涕一把泪他讲述了这次事故中的一个小插曲。他为此很难过,这个小插曲比这场灾难本身更使他难过。佩克奥弗摔到电梯底后恢复了知觉,这时来救他的人还没有来。他的腿摔断了,肋骨摔碎了,可他还是挣扎着站起来四处摸他的假牙,在救护车上他仍在昏迷中大声呼唤丢掉的假牙。这个小插曲既可悲又可笑,楼上那人讲述时简直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这是需要加倍小心的一刻,同这样一个醉鬼打交道,弄不好他便会用酒瓶子砸你的脑袋。他并不特别同佩克奥弗好,实际上他几乎根本不曾进过校对部–报社里楼上楼下的工作人员之间竖着一堵无形的墙。现在听到死了人他也想表示一下同伴情谊。若能哭得出他便要哭,以表明他也是正常人。而乔和我都很熟悉佩克奥弗,也明白他根本不值什么,因而我们对这一番喝醉后的多愁善感很不以为然,哪怕只是几滴眼泪也罢。我们想明白告诉他,可是跟这样一个家伙打交道你可诚实不起,你只得买一口花圈去参加丧礼,装出一副很伤心的样子。你还得祝贺他写了一篇如此缠绵悱侧的讣告,好几个月内他都要把这篇讣告带在身边,把自己吹个不停,吹他是如何处理当时的局面的。这些我和乔都预料到了,尽管我们一句话也不用说,于是我们站着,以凶狠、沉默的心情听他说,一有机会逃走我们便逃走了,让他在酒吧里喝着茴香酒自己对自己哭诉去了。